常铝股份国际货代招标公告发表时间:2023-10-20 09:33 根据我司产品出口业务货代管理的相关要求,我司决定对2024年1月至12月的墨西哥卡酷思DAP线路国际货代进行招标,特公开邀请符合本公告附件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。请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。 1.投标人须知 1.1 投标条件 1.1.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,必须是具备货代资格的合法法人和愿意提供10万元货物保证金的单位。 1.1.2 具有一定的承担风险的能力和一级货代承运资质。 1.1.3 新投标货代须提供下列资格、资信材料(都要盖章、原货代无须提供): a. 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(三证合一); b.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或国际货运代理资格证复印件; c.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 d. 企业简介与承运能力介绍(说明集装箱调度能力、海外公司或海外代理点情况,可提供宣传画册)。 e.若是授权委托人参与竞标,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。 1.2 投标时间要求 按此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标书截止时间前投标,超过截止时间的标书视为无效标书。 1.3 投标文件的要求 1.3.1 投标书必须以本公司发放的标书为准且字迹清楚。投标文件必须经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 1.3.2 投标书及上述资质证明材料要求密封送交或快件寄送,扫描件需按时发送到指定邮箱(见第6点)。 1.4 开标、评标和定标 1.4.1 开标:在标书投标截止时间后由我司招标小组组织开标与评标。评标时,若投标资质不符合要求,则投标书视为废标。 1.4.2 评标:先对投标货代的资格进行确认,然后按货代的投标价(CIF/CFR按海运费、DAP按海运费和国外运输费)进行确认并选择入围单位进行洽谈。 1.4.3 定标:每条目的港或目的地线路由我公司根据承运量及市场、顾客要求确定货代数,每个货代可以承运多条线路,包括CIF/CFR/DAP等不同的货代方式。定标时,我司将遵循以下原则: a) 价格优先; b) 价格相同或相近时,服务优先。 1.4.4 一旦确定中标货代,我司将与中标货代签订2024年1-12月份国际货代协议。 1.5 以下情况将视为废标: 1.5.1 投标条件达不到要求; 1.5.2 资格、资信材料不全; 1.5.3 《投标书》填写不全及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存在缺项; 1.5.4 出现条款1.6中所述不正当行为的。 1.6 警示 投标中不得有串通投标、恶意投标、虚假投标和中标后转包等不正常竞争现象。如果出现此类现象,一旦证实,将取消投标方的投标或已中标资格。 2.投标内容的规定与说明 2.1.1 整个货代投标价包括海运价和国外运输费用(公路运输,不接受铁路运输)二个方面,如有其它费用产生,请在标书上注明(具体参见投标书附表)。 2.1.2 投标单位在填写投标书时,根据每个标书的具体要求投标一个20GP/40GP集装箱的海运费和国外运输费,以及航程时间(指承运港启运至目的地或目的港的运输时间)。 2.1.3 国内拖车费统一由招标单位指定的集卡公司负责承运。报关费、订舱费、文件费等统一按我公司的规定结算,除此之外发生的政府和码头的收费按实结算,但货代应提供收费单据,并事先与我司确认。 2.1.4 对于货物运输保险业务,由我司统一办理。 2.2 对于DAP、CIF/CFR的货运方式,贷代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我公司客户收取任何费用(此前已多有发生,已造成我公司客户投诉),一旦发现,将取消其货代资格及今后的投标资格,并赔偿我公司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。 2.3 投标要求(以投标书的要求为准) 3.商务条款 3.1 一旦与中标货代确定各线路价格后,在协议期内所确定的中标价格不随市场变化而变动。 3.2 与新的中标货代订立合同之前,新的中标货代须缴纳10万元的年度风险保证金。 3.3 付款条件:每月25日前,中标货代将之前的商业发票、箱单、提单等凭证提交我司审核,我司确认无误后于次月底支付。 4.违约责任 4.1 中标货代不按要求订舱,我司将按500~2000元的违约额予以处罚,并赔偿给我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。若累计3次发生上述现象,我司有权取消其货代资格,并扣压年度风险保证金。 4.2 延迟交货责任:安全、及时将我司货物送达目的地是中标货代的责任。若中标货代不能将我司货物及时、安全的送达目的地或目的港而造成客户实质性停产、停线或变更计划,由此造成的赔款损失由中标货代承担。 4.3 其他违约责任参照双方合同执行。 5.标书发出时间:2023年10月23日下午3:00 标书准时送达时间:2023年10月27日14:00前(可以快递或直接送达) 开标时间:2023年10月30日标书全部收齐后 6.标书接收人:张俊宇 电话:18261776910 邮箱:yixianfu@alcha.com 收件地址:江苏省常熟市古里镇紫芙沪宜路2号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请在标书上写上“标书”两字!以便区分其他文件! 业务联系人:邵宇峰 电话:18015655023 招标监督联系人:易先付 电话:0512-52351121 7.说明 7.1 为了避免每个月末货代费用结算的节点问题,在费用结算时一律按实际开船日所在月份的中标价格为准。若乙方未能在实际开船日所在月份中标该运输线路,则按照该月份甲方与其他货代签定的运输价格结算。 7.2 由于我司周六/周日存在出货的可能,投标货代需要有相对应的业务人员与我司对接,负责接单与做单业务。 7.3 如投标方对以上条款有更改,请在投标书中说明(可另附纸),否则视为同意。 7.4 中标货代一旦确定即发生法律约束力,中标货代应及时与我司订立书面合同,履行其要约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,不订立合同或单方面变更、撤消合同,我司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,并禁止其今后年度的投标资格。 7.5 为了明确相关费用结算的标准及结算的范围,请认真阅读《国际货代相关费用说明》。 附件:《国际货代相关费用说明》《2024年1-12月货代投标表》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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